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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記者 秦勇)7月7日,記者從攀枝花市婦聯獲悉,該市日前下發《關於對攀枝花市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實施法律援助的通知》。今後,符合條件的婦女和兒童,均可到基層婦女組織申請法律援助。
  項目援助對象為婦女和兒童。具體而言,城市和農村享受低保的婦女兒童;城市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於660元;各縣區農村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於城市2倍。
  結合援助個案的難易程度,省婦聯法援中心對援助律師給予1000-1500元/件次的工作經費補貼。攀枝花市婦聯實行專款專用,在法援個案援助終結後,補貼統一發給援助律師。
  (原標題:婦兒維權再添新途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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